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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移动厕所—2019年入狱12年的李建功改判无罪,狱中被狱友殴打,今难融入社会
更新时间:2022-08-18 浏览数: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近些年来,新疆库尔勒市因为游客爆满而成为网红城市。这里北倚天山、南临塔克拉玛干沙漠,风光秀丽,令人神往。

可是在2019年12月3日,库尔勒厕所沉尸案的无罪改判同样轰动了全国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当事人李建功从死缓到无罪释放,历经了12年的艰难申诉,其中的煎熬可想而知。李建功曾在狱中遭受殴打,屈打成招,出狱后伤痕仍清晰可见。

回归后,家庭已经破碎,他已很难融入到社会。其境况让人感叹不已。

李建功的经历带给人们太多沉重的思考。

“老实人”涉案,被捕入狱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2007年12月3日,是一个令新疆库尔勒29团水泥厂居民难忘的日子。

上午11点,王江海与崔香海两人前往住宅区附近的厕所掏粪。刚开始作业,就发现粪坑内泡着一具尸体,两人大惊失色,大声呼喊,有人立即报了警。

库尔勒垦区公安局接到29团派出所的电话后,刑警大队及法医火速赶赴案发现场。尸体被打捞上来后,大家辨认出死者为水泥厂的退休职工曹菊英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曹菊英时年75岁,老伴早逝,五个儿子都在外工作、生活。老太太平时一个人独居在29团宿舍。

李建功与曹菊英是前后院邻居,李建功是库尔勒棉纺厂的职工,小学没有毕业,属于半文盲,妻子也是厂里的合同工。夫妻俩月收入2000多元,育有两个女儿,分别为14岁和4岁,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李建功每天早出晚归,与曹菊英见面不多,但碰到时会客气地打招呼,双方并没有红过脸,两家相处得还算和睦。

对于曹菊英意外身亡,李建功也很惋惜,但他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会成为警察心目中的杀人凶手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命案发生后,农二师公安局的法医对死者进行了尸体检验。推断出曹菊英的死因是头部遭到钝器击打,然后口鼻被胶带层层封住,窒息而死,最终被抛尸于粪坑内。

死者的死亡时间在案发前48小时左右,也就是12月1日下午2点至4点之间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警方认为第一杀人现场就在附近,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。办案人员掏空了粪坑,在死者家中及附近也开展了大规模的搜查,但并没有发现对破案有用的线索。

于是,警察开始排查附近的住户,看有谁在法医推定的时间段内与曹菊英有过交集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距离案发第6天时,警察找到了李建功询问行程。凑巧的是,李建功并没有说出12月1日当天行程的证人。

不知是出于害怕还是自作聪明,李建功在回答时漏掉了12月1日下午在家旁边卸葵花杆一事。而警察在询问其他人时,已经掌握了他卸葵花杆的事实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警方据此认为李建功是做贼心虚,故意隐瞒,于是将他锁定为犯罪嫌疑人。警方怀疑李建功在卸葵花杆时,与曹菊英发生了冲突,从而杀害了曹菊英。

12月9日下午3点,李建功买了些面粉和油,刚走到家门口,四个警察迎面走来,让他去一趟派出所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李建功当时不想去,问了一句:“有什么事情吗?我6点还要上晚班呢!”

警察不由分说,将他强行塞上了警车,大声地喝道:“犯了什么事,你自己还不清楚吗?”

当天,李建功就被刑事拘留,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。为了尽快破案,找到凶器和录到口供,警察对李建功进行了刑讯逼供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在看守所期间,刑警队几乎每天都要提审李建功。

将带着手铐和脚镣的李建功带到地下室后,警察将李建功吊在暖气管子上,仅脚尖能挨地,然后用电棒击打全身。或者将他固定了石墩上,用警棍抽打,李建功惨叫连连。

2021年1月20日,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做出《国家赔偿决定书》,赔偿李建功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4.9万元。同时驳回了李建功提出的“法院在全国媒体上公开道歉,恢复名誉”的要求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对于李建功及律师提起的“疑罪从无判决不合理,应该是完全无罪”的上诉也不予支持。

至此,李建功一案终于落下帷幕。

李建功们的遭遇并不是偶然的,这说明了在法制社会中,我们的司法制度在运行中还存在漏洞。

在李建功一案中,侦查、起诉、审判三个阶段不仅没能互相监督,反而全部失控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侦察机关奉行“口供至上”,对案发现场重要的物证视而不见,却想尽一切办法去固定李建功的口供,推定李建功有罪,导致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。

可以说,蔑视人权,刑讯逼供是造成大多数冤案的最根本原因。相关人员不只是渎职的问题,而是已经涉嫌犯罪了。

在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机关完全依据侦察部门的报告提起公诉,并没有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。只诉不审,让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出现了很大的漏洞。

乌鲁木齐移动厕所据悉审判机关没有进行实质的审理,忽视了审判对象的辩护权,没有认真排除非法证据,审判只是走过场,最终导致冤案的产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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